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“朱调解员,太感谢你了!盼(pàn)了这么多年的(de)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街道居民谢某手捧(pěng)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(yìqǐ)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(hù)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公司签订《土地(tǔdì)收回补偿(bǔcháng)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(yīkuài)土地用于建设安置房,并以建成后的一幢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(yǒuquán)对外销售。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(shuāngfāng)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(guānjiàn)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的安居梦(ānjūmèng)迟迟未能实现。
这期间,业主(yèzhǔ)们不断向甲公司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(cūnwěihuì)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对协议效力存疑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(fǎyuàn)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(rénmínfǎyuàn)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(fèiyòng)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悬而未决,甲公司无法直接(zhíjiē)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纠纷解决的最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先行(xiānxíng)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(xúnzhǎo)三方利益的均衡点(jūnhéngdiǎn)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(zōnghézhìlǐ)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该建议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(tiáojiě)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(fēnpài)规则,将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长久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(quánguó)模范调解员朱健平(zhūjiànpíng)。
拥有多年司法系统(xìtǒng)工作经验的(de)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,关键(guānjiàn)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(zhù)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(fēntān)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(zhèxiē)专业问题(wèntí),单靠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,朱健平在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(de)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、住建、税务(shuìwù)、街道等多个部门召开了(le)8轮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(jiějuéfāngàn)最终出炉:村委会(cūnwěihuì)同意配合交付房产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(nádào)了期盼已久(yǐjiǔ)的房产证。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化解,是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(guòlǜ)”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(zhǐ)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窗口(chuāngkǒu)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(shìxiàn)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(de)调解模式高效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(zài)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(chéngběn)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滔滔(tāotāo)对此深有感触。
自2021年(nián)6月(yuè)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重塑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(jùtǒngjì)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(jiǎnshǎo)法院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(yuèdǐ)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(jiào)全省平均增幅(zēngfú)低37.5个百分点。
2025年6月(yuè),台州市(shì)中级(zhōngjí)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(xiànjí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机制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“该机制是(shì)落实(luòshí)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(yīfǎ)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,“通过将司法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(xīnxíngshìxià)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(zhèngzhìzérèn)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。”
来源(láiyuán):人民法院报·1版
记者:余(yú)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 王先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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